地位
沙县的历史地位显要,其优势和特点有:
一是
闽学文化的摇篮,据考古研究发现早在20万年前就已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从地下出土的文物证明
一万年前人文就更为丰富了。已发现的
新石器时代晚期和
青铜器时代的文化遗址达75处,还有大量的陶片、石斧、石锛、石镞等生产工具的发现,证实生活在沙溪两岸密林深处的先民从事着推动社会进步的生产劳动。
[3]二是先贤文化之地,历史名人众多。唐代出了一个影响广东及东南亚一带的著名高僧
惭愧祖师(俗名潘了拳)。“雏凤清于老凤声”的唐末诗人韩渥曾挈族入闽蛰居沙县。宋代文教昌盛,出现“五步一塾、十步一痒”的盛况,全县进士达129人,占历代进士总数的86%,其中有闽学四贤之一
罗从彦,有首倡在泉州设立专营与外国进行商贸活动机构的陈篝,有以直谏和诗文名闻朝野的京官
陈瓘、
邓肃。还有谪贬沙县的国史编修,后复出为相的
李纲。明代三朝元老、户部尚书
陈山,清廉为政,更为后人称颂。明宫廷画家
边文进的花鸟画被称为“禁中三绝”,“宋元后 一人”。
[3]三是政治军事重镇,自前379年始设军事机构沙戌起,就一直是闽省的政治军事重镇。沙县初设时,辖地南尽黄田岭(今
龙岩市界),西及站岭(今
江西省
石城县界),跨有如今的沙县、
三明、
永安、
明溪、
清流、
宁化等县(市)的地域,南唐期间,沙县辖地曾远至闽西南的武平县地。明代,铲平王
邓茂七占据此地领导了一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成为东南诸省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光辉旗帜。清初,
罗南生拥戴明皇室后裔在夏茂建号反清复明,成为清兵重围之地。民国时期,沙县为南北军阀必争之地,地方军阀
卢兴邦盘踞沙县长达10余年之久,1934年彭德怀和杨尚昆率中国工农红三军团在沙县建立苏维埃政府。二度进入沙县,并攻克县城,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沙县革命委员会 。 解放后,沙县仍然是福建省的政治军事重镇,国防科工委的重要基地。1949年6月16日解放,历属南平专区、三明专区(地区)、
三明市。
[3]隶属
沙县县名是因县治所在地南端有沙源地而得名,别称沙阳。884年, 沙县治所由沙源地迁往沙溪水北凤林岗(现沙县人民政府驻地凤岗街道)之后,相传
沙溪流经沙县城关河段(沙县县治在沙溪之北)水中有一条“虬”,即“无角龙”,故此河段又称虬江、虬溪,沙县又别称虬城。
沙县夏、商时代属
扬州。周朝

沙县步行街夜景
为七闽地。春秋战国时期为
楚国辖地。秦属闽中郡。汉初为闽越国领地。汉昭帝神爵四年(前58年)属
会稽郡冶县,汉
建安初(196年)属
南平县。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为吴国建安郡南平县境地。东晋太元四年(379年)改南平县为
延平县,同时在延平县南乡沙源地设沙戍。东晋义熙中(405~418年)设沙村县,属
建安郡。宋、齐建置、隶属不变。隋废。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改名为沙县,隶属
建州。后并入建安县。唐永徽六年(665年)又复置,从此县置至今。
沙县大历十二年(777年)属汀州。五代后汉
乾佑元年(948年)改属剑州。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为别于蜀之剑州,闽之剑州改称
南剑州,沙县隶属南剑州。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大德六年(1302年),南剑州分别改为
南剑路、延平路;至正末(1360年)
陈有定据守延平路,沙县为陈有定辖地。明
洪武元年(1368年),明王朝平陈有定,改延平路为
延平府。清袭明制。元、明、清三朝,沙县隶属不变。
沙县自晋未建县,历经宋(刘宋)、齐、梁、陈、隋、唐,皆为蛮荒之地,唐永徽六年(655年)之前,随设随废。直至唐中和四年(884年),县事仍由远在
汀州(今长汀)的汀州司录兼管。
民国初废除府、州制,民国三年(1914年)实行省、道、县制,沙县属建安道;民国十七年废道,沙县直属福建省。民国二十二年12月14日,“福建事变”中成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政府将沙县划归延建省,在延建省政府成立之前,政务由设在福州的闽海省省府兼理。
1934年1月,中华共和国失败。中国工农红军攻克沙县,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沙县革命委员会,2月底,红军撤离。
红军撤离之后,沙县仍为国民党统治区。民国二十三年末,福建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沙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全省设7个行政督察区,沙县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6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沙县,成立沙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2月,属福建省南平专员公署。1970年7月1日改属福建省三明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改设三明市,沙县为三明市辖县。
[3]